
9月1日,东山水务公司召开贯彻《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学习会,公司班组长以上干部职工共计40余人参加学习。
与会干部职工学习了《条例》起草的背景和意义,条例框架以及涉及农村供水的主要条款和突出亮点,会议还号召全体职工结合工作实际,学好用好相关条款,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推动东山供水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于7月2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施行。条例针对当前福建省城市供水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从供水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供水设施规划与建设、供水经营与用水管理、供水设施维护与管理、用户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

为做好《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福建省水资源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日前,尤溪水务公司开展“我是专业供水人”主题学习贯彻活动。通过自学、部门讨论、集中测试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
为检验学习成果,8月31日、9月1日公司还组织在职职工共90多人参加《条例》集中考试,考试题型以客观题为主,基本涵盖了《条例》所有条款知识,经检验,全员测验全部合格,其中,80分以上有65人,占参考人数69.88%。
下一步,尤溪水务公司将继续开展系列活动,真正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工作制中,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