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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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投集团与闽清县签订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
2019-08-22 4350

8月22日,省水投集团夏让欣董事长与闽清县陈忠霖县长在闽清县签订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标志着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项目正式落地。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吴丹婴,闽清县张凯、张文裕副县长,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估算总投资6亿元,全县划分为中心城区集中供水区、坂东片集中供水区以及下祝、雄江、桔林、东桥4个独立供水区,通过统一建设管理、统一运营维护、统一融资保障,实施一批城乡规模化供水水厂、输配水管网的“改造提升,农村集中式、分散式供水项目的“巩固提升以及智慧水务建设的“管理提升等三个“提升”项目,实现闽清县城乡供水同政策、同水质、同服务、同监管、同收费,全县城乡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5%,供水水质达标,千吨水厂服务人口比例不低于80%的目标,解决闽清县城乡供水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夏让欣董事长充分肯定了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他指出,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一是启动早。早在2012年与集团签订水务项目合作协议书,就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思路,将坂东片区纳入一体化供水范围。二是行动快。2016年,闽清县抓住“尼伯特台风灾后重建工作,实施坂东片区应急供水工程,实现坂东与城区供水的互联互通,2018年又率先启动了坂东至塔庄、三溪、白中等乡镇供水管道工程。三是规划优。通过分区供水、“大中小”结合,优化了全县全域供水方案;在坂东设立农村供水所,率先探索了农村供水管护机制,已经成为我省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实践中的“领头羊”。希望闽清县继续发挥先行优势,加快项目推进,为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探索可复制推广、能良性运行的道路。

签约期间,夏让欣董事长一行还实地调研了闽清县葫芦门水库、坂东水厂等项目,详细了解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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